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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議工作
信義角度
照顧者須被照顧 —「照顧者感謝祭」分享會
2021年12月06日

由本機構及其他十多間機構/服務單位組成的「照顧照顧者平台」,今年第二年推行「照顧者月」,壓軸的「照顧者感謝祭」已於2021年10月30日舉行,「感謝祭」中設有分享會,討論如何有效地支援照顧者。
分享會邀請了香港婦女中心協會總幹事廖珮珊女士、SMARTCare好好照顧義工隊成員梁美玲女士、明愛賽馬會照顧者資源及支援中心前高級督導主任劉港生先生及大銀總監陳曉蕾女士作分享嘉賓,現場有超過50位服務使用者參與討論,異常踴躍。
照顧者須被照顧
「照顧者」昔日被稱為「無酬勞動者」,這反映了他們的辛勞;在家中「長、幼、弱」等成員得不到應有的社會服務時,他們只好放棄自身職涯發展,成為全時間的照顧者;更甚的是,這群「勞動者」甚至要放棄自己的生活,就如一名講者說,有照顧者連「希望可以放一個鐘假去剪髮」也成奢望。
服務資訊須廣傳
講者及台下都強調讓照顧者可便利地尋覓所需服務(包括照顧者及被照顧者所須的服務資訊)的重要,呼籲機構要將服務資訊電子化,以網上平台作出路,但現時網上資訊散亂、不同機構用語不一,造成搜尋困難,就如過來人所說:「當年我都有上網褞過,但真係好難呀,我搵咗三個鐘都搵唔到……」未來是否能有機構/組織作出整合?
分享會有提及醫社合作,也有提到照顧者的「養成」可從中學及大專院校開始,讓「潛在照顧者」得以提早知悉資訊;更有參加者提出可利用全港行走的萬多輛「的士」作資訊分發;及設立服務熱線。
服務模式待探索
照顧者服務應以「專屬服務單位」存在,以彰顯照顧者的獨特需要及角色,抑或應附設在被照顧者服務單位(如長者及復康單位),以加強兩者的互動及配合,一直都有不同的看法;不過,分享會上大家都強調,無論採用哪一模式,最重要的是有「獨立」的資源,被視為基本而必須的服務,而非以「附加服務」的形式存在。
也有提及服務可分兩個層次,一是基礎、一般的服務;另一層則對有需要的照顧者提供「個案經理」模式的深入個別化支援。 當然,作為社區支援的一環,服務心便利市民接觸也十分重要;與會者提到要「梗有一間喺左近」、「照顧者由家中走路便到達服務中心」。
從感謝到有效支援
照顧者全天候照顧家人,他們的需要,又由誰照顧?經濟津貼、提供暫託、喘息服務……建議提出了一大堆,何時會被重視,形成服務政策?社會對照顧者的感謝,最重要還是以為他們提供有效支援作表達。
註:原文刊於第60期《信念》雜誌